关于公示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及三、四级手术管理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一致讨论通过,现将我院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项目目录及三、四级手术管理目录进行公示,要求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8】第 1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湘卫函【2023】30 号)和《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并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7364338261。
附件1:安乡县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
附件2:安乡县人民医院三、四级手术管理目录
安乡县人民医院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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